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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想要瞒天过海,隐藏财产,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隐匿财产的要怎么处理?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应该怎么办

1、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如果是起诉前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期间,配偶擅自单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当事人擅自转让了财产,并且转让的财产价值明显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的,可以申请价格评估机构对于被转让的财产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的是,在婚姻家庭纠纷当中,如果害怕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的时候申请人民法院对房屋、银行存款等进行财产保全,以避免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转移财产,从而给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造成困难。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案例:

 

王某与吴女士是夫妻关系,双方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在对婚姻财产分割、孩子抚育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后,于2007年4月10日协议离婚。2008年初,吴女士发现前夫王某于2007年3月15日在该市某开发公司订购了住房一套,于3月22日交付了6万元首付,余款在银行办理了按揭。吴女士以王某在双方离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找到王某要求享有房屋的一半产权。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随即争吵起来,继而相互殴打起来,直至公安机关出面调处。2008年2月,吴女士一纸诉状告前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为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于离婚前所交纳的6万元首付属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现被告于离婚时故意隐藏该项财产,依法应予少分。对于原告诉请,因该房屋的主要余款是在银行办理的按揭,由被告在离婚后按月偿还,其他款项亦由被告在离婚后支付,故不适宜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知道。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如果是起诉前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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