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六安离婚律师 > 律师文集 > 离婚赔偿>正文

离婚赔偿如何提出

来源:六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alhlaw.com/ 时间:2016-09-08 14:09:32

分享到:0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起诉。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如果婚姻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扫一扫关注六安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