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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之离婚的规定

来源:六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alhlaw.com/ 时间:2014-08-21 1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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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是:

  1、 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

  2、 领事离婚必须遵守驻在国法律。

  3、 婚姻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派遣国国民。

(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

  我国承认领事离婚,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

  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凡不准许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的,我国也不允许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

(三)法律适用

  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时,在离婚的实质要件方面适用我国法律。

  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

  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 本文为你讲述了相关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的问题。

  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我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件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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